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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奇只比丹尼尔大7岁,和比尔.盖茨、马克.扎克伯格、史蒂夫.乔布斯等人一样,都是技术天才,具有跨时代的技术眼光。
谷歌、微软、脸书和苹果,也是美国科技界最重量级的几家企业。
所以在佩奇面前,丹尼尔其实觉得自己缺乏说服力。
他凭仗的就是自己十多年的超前眼光,这有赖于互联网在未来十多年的迅猛发展。
可是,谈判这码事,有时候跟天才与否没有太大关系。
比如谷歌的最大要求,是注资mb。
mb今年的用户数将突破3000万,届时估值可能超过20亿,2005年结束之前,大家预估其用户将突破1亿——那就意味着百亿市值,那么仅仅是一个小投资,在两年后可能比现在谷歌整个营收还要多——无论如何,谷歌的投资者们是不可能坐视这块蛋糕从面前溜走的。
可是很多事情也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比如当初,丹尼尔初入好莱坞,意识到马克加入的那家初创企业就是谷歌的时候,佩奇和谢尔盖已经拿到了2500万的风险投资,他那个时候穷得响叮当,前途未卜,想要投资也只是一句空话。
同样,今天当佩奇提出自己》≠,的意见的时候,丹尼尔心里所想他也丝毫不知。
“谷歌有两点希望,一点是将blogger编入谷歌的上市资产,埃文.威廉姆斯和你,可以选择将blogger中的股权置换成谷歌的股份,我相信谷歌未来在纳斯达克的表现,不会让你感到失望。第二点,就是我们希望向mb注资2亿,用于mb的长远发展,尽管mb的财政状况非常好。但我们仍然认为目前的商业化有碍它吸引更多的用户,我们认为有必要压制一下mb的盈利,以换取它的成长性和未来潜力。丹尼尔, 我相信一手创立mb的你,肯定不缺少长远的眼光,对于mb来说,有更好的未来,更大的发展前景。换而言之,现在不是它赚钱的时候,它应该想办法让自己拥有更多的用户、更强的竞争力。以避免其它同质网站对它既有利益的侵蚀。如果你在关注科技业的发展,mb的社交属性已经吸引到大量的投资基金,和mb的接触迟迟没有进展,他们理所当然会选择另外的道路——培养一家新的社交媒体。当然,我知道mb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做得非常好,但你要知道科技是没有边界的,市场才是有限的。
所以,我觉得你应该更多地为mb的未来考虑一下,不要因为短期的利益而牺牲掉mb长远的发展。”
佩奇提出的这两点。都非常的重要。
blogger的营收也超过了6.5亿,年盈利6000万左右,按照40倍市盈率,估值也超过了20个亿。这对谷歌来说已经是不可忽视的了,而且blogger在营造网上百科图书馆、blog、主题交流区等领域的领先地位,让它毫无疑问成为了优质资产。blogger手上的30%mb股权,同样让人垂涎。
所以如果能够将这一项编入谷歌的上市资产。显而易见,能够加大ipo的成功率和发行价。
只是这个价码怎么谈,肯定有一段时间的扯皮。毕竟谷歌和blogger的成长度没有人弄得请,一起上市之后,就更加没法衡量。如果按照目前的估值,丹尼尔在blogger的16%股份,也就只有3、4个亿,和马克在谷歌中所持股份相差不多。
这就让丹尼尔有一点落差了。
目前谷歌在blogger中其实是有控股地位的,埃文作为创始人目前只有12%左右的股权,谷歌有52%左右,丹尼尔的投资公司是16%,剩下的就是红杉资本的20%。但是之所以谷歌需要通过协商来解决这一个问题。
是因为当初各方投资的时候,合同里是预定公司的运营管理权还在埃文的手中,除非75%以上的投票权否定这一约定。
这就要求,必须有其中三方同意这一决策。红杉资本是投资谷歌的主要风投之一,所以他们也是推动谷歌ipo的最重要的力量。但是两家之和也只有72%,声誉的28%股权在丹尼尔和埃文手中。
相对而言,从埃文那里收购也难得多——因为这意味着blogger完全被谷歌消化掉了,埃文即便留任blogger也只能成为谷歌某一个产业部门的负责人,这让身为创始人的埃文肯定很难接受,毕竟这不是两年前,blogger几乎无以为继的时候,现在blogger的发展前景非常好,他们甚至能够独立上市。在这种前提下,放弃自身的独立性,是很难的。
那么,转而从丹尼尔这里下手,就要简单的多。
毕竟,对于丹尼尔来说,blogger的16%并非他的主要投资。
况且,谷歌的原始股也是很有吸引力的,能够置换成谷歌的股票,丹尼尔未必会觉得自己亏了。所虑只是,丹尼尔需要考虑埃文的态度,他毕竟不是纯粹的风险投资,以上市为赚钱的目的。他当初投资blogger,是为blogger取得新生起到关键作用的。
至于第二点,谷歌的意图就更加明显了。
虽然他们没有明确说自己希望稀释掉丹尼尔的股份,但斥资2亿进入mb的话,按照mb目前的估值,稍作溢价,可以取得10%的股份,其中的7%需要丹尼尔让出来。而他如果想要阻止这一注资对股权产生影响,就必须对应3:7的股权比例,出资4.67亿左右,以平衡掉谷歌的出资。
他肯定拿不出这笔钱,按照谷歌方面的规划来说。
但可惜,目前丹尼尔不缺少现金。
因此,这两点总的来说,对丹尼尔都算不上什么难题。
但他当然不能这么跟佩奇说。那样他就比“技术男”还“技术男”了。
喝了差不多半杯咖啡,丹尼尔才像是考虑良久的样子。
“佩奇,我先说说你们的要求,”丹尼尔组织着自己的语言,“blogger的问题,关键不是在我,如果红杉资本决定支持你们,那么接下来你们要取得意见的,应该是埃文,他对于blogger来说。和佩奇你在谷歌里的地位相差无几,不同之处在于,他甚至负责blogger的运营。所以,一旦你们之间出现了大的矛盾,这对blogger来说,没有好处,对谷歌ipo来说,也肯定没有什么好处。就我个人来说,保留blogger的股权还是置换成谷歌的股权。都没有太大的差别。我也认可,你们希望将blogger纳入系统的做法,这确实非常有助于谷歌丰富自己的产品线,增强你们的盈利能力。”
佩奇默然点头。“我们之前跟埃文也接触过,毕竟过去合作愉快。但是埃文的态度比较坚决,他希望blogger能够独立运营,独立谋求上市。而不是作为谷歌的一部分——这是没法接受的,这毕竟是合则两利的事情。埃文的工作,我们会继续尝试说服他。但是谷歌还是希望,如果在谷歌的ipo进展到适当阶段的时候,埃文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你能站在谷歌这一边,我能够了解创始人对公司的感情,事实上,谷歌对我来说也是一样的,可我和谢尔盖也只是持少数股份,公司的发展应该我们考虑的第一位。”
佩奇在说这个话题的时候,似有似无地暗示到下一个问题了。
在谷歌和其他资本看来,丹尼尔强硬把持mb的大多数股份,使mb使用盈利资金进行发展,是耽误mb的行为。
这绝对不是现代初创企业应该采用的策略。
如何实现公司的最佳发展,才是创始人应该考虑的,佩奇显然是这么考虑的。
不过mb和谷歌有截然不同之处,因为佩奇在创立谷歌的时候,100万初始资本是东挪西借凑出来的,一开始,他们没有能力在不借用风投的基础上实现谷歌的发展。但是丹尼尔投资mb的时候,已经有相当的财力基层,而且,他还以blogger的20%股权作价换取当时初创的mb股份。
mb的发展资金一开始就是比较充足的,再加上它在盈利上做的非常成功。
所以强硬的要把两者等同起来对比,也是不现实的。
不过佩奇有一点没有说错,mb如果不用面对强大的盈利压力,肯定能够发展的更快更好,尤其在吸纳用户的速度和开辟海外市场上。
这是为什么丹尼尔会考虑接受谷歌注资的原因之一。
当然,佩奇这个时候,是绝对想不到,丹尼尔同意他注资,不等于坐视自己的股权被稀释。
因此在第二点上,丹尼尔的态度反而让他感到吃惊。
“我认可你对mb发展规划的态度,确实,适当地放弃mb的盈利开拓,有助于他获得更大市场竞争力,用户数是核心竞争力,这一点,我是同意的。所以,我同意谷歌对mb注资。”
不过,没等佩奇脸上的惊讶变成惊喜。
丹尼尔就加了一个“但是”,“但是,2亿的数值是不是太大了,我认为mb目前不需要这么多资金,毕竟,直白的说,一年之后,mb的估值可能就不是今天这个数字了。”
“这当然是可以商量的。”
能够迈出这一步,对佩奇来说,已经是意外之喜,他当然不可能死硬坚持2亿这个数字。
“好吧,既然我们原则上就上面的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想必谷歌也为我提供了让人满意的合约?”
有来有往,才是谈判。
佩奇说完了谷歌的要求,接下来当然是丹尼尔提要求的时候。(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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