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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零七章 血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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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马逊丛林常年气温高,较湿润,不仅孕育出了人类与众多的生灵,甚至还有危险的病毒。

    但是古老的种族都会认为因为病毒染上了疾病是因为诅咒,需用圣洁之泉洗净身子,然后火燃,这样才能升天转世。

    在女战士一族中,死亡并不代表着结束,而是生命的另一种延续,每一个女战士的死亡,尸骸都会被带到圣洁之泉,之后火葬。

    但是病毒依旧是这些古老的种族所惧怕的,每一个因为病毒覆灭的古城,都被古老的女战士称作“血巢”。

    血巢无疑是危险的,里面病毒与恶魔肆虐,但同时,那里也是一个巨大的藏宝库,宝藏数不胜数,绝对不是一个小小的种族可以吞得下的。

    而在女战士一族附近,就有一个血巢。

    那个血巢约莫在三千年前就已经诞生,里面有着让女战士族人都忌惮的生物,一种通体黑色的猴子。

    或许那是一种特殊的生物,只是女战士一族的老人都知道,猴子的利爪上有毒,被黑猴子抓伤就会死。

    但是血巢中丰富的物资实在吸引人,让人垂涎三尺。

    所以这次再危险,楚天也是必须要去的,因为根据苍老女战士所说,在血巢,有着产量不菲的灵石。

    但是现在,他需要去准备一些东西。

    ……

    夜晚的郊外有些诡异的冷,一勾月轮当空,散发着淡淡的诡异血色。林子里的树在朦胧的光线下竟都扭曲起来,在月光的投射下发出幽幽的蓝光。

    在亚马逊的另一边,森林内居然有着神秘的改变。

    或许因为这次狩猎,许多人都蠢蠢欲动。

    更不要说那些好斗的种族,在这密林丛生的亚马逊,女战士部落可不是唯一的部落。

    似乎是风雨过后,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泥土翻新的味道,林子幽黑。而在其间有着一棵巨大的柳杉王,裸露地表巨大的根须上,挂着一块流金告示牌:柳杉王……

    树底的泥土开始松动,发出窸窸窣窣的微响,诡异的喘息声从地下传来,让人一阵毛骨竦然。

    大约半个小时,一只粗糙的手臂从告示牌边的地面之下伸了出来,不停地扒拉着。

    手臂上的青筋暴起,如扎龙般缠绕在老树根似的粗壮手臂之上,而在其上,全都是触目惊心的疤痕。

    “呼哧……”呼吸声粗重,很显然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渐渐地,泥土被那条有力的手臂扒拉开,带着泥渍的黑色短发暴露在了空气中。

    男子的右手撑在地面之上,粗重地喘息了一声将自己的身子拖了出来。

    拍打着身上的泥土,抖了抖身子,男子终于一脸疲惫地从泥坑中钻了出来。

    “这是哪……”男子用手遮挡着刺眼的月光向着星空看去,身上穿着隐隐能看出是一件破烂不堪的夹克衫,而至于脚下只剩下一只破旧的休闲鞋,连牌子都已经看不清。

    酸臭的味道扑鼻而来,男子呛得咳了两声,神志不清地坐在了树底下。

    茫然地晃了晃脑袋,男子虚弱的身子已然没有了力气,一屁股靠在了那棵巨大的柳杉王的根须上。

    “小剑,大猫……茜……”

    “我是谁……唔,头疼……”男子捂着自己的头,潮水般的记忆涌向那里,伴随着触电般的剧痛让男子一下子弯下腰来。

    他什么也不记得了,刚刚呢喃出的那几个名字他也不记得是谁了。

    林子里很静,静得能听到树叶落在地面上发出“沙沙”的声音。

    “我是谁……这是哪……”男子神情呆滞地向着周围看去,但是视野中,除了树便是树,除此之外,便是焦土,寸草不生。

    男子颓废地靠着树,树上滴落的水渍让他不竟缩了缩腿,就在这时,一张磁卡从他的裤兜里掉了出来。

    “身份证?”男子将磁卡捡起来仔仔细细地擦去上面的污渍,上面清晰地写着一个陌生的名字:叶启。

    ……

    已经走了很远了,从树上收集的露水已经喝完了,叶启还是没有发现一个活着的人类,唯一见过的,就是那些让他头皮发麻的怪物。

    这让他有些绝望,悲伤的在他柔软的心中化开,蔓延到了全身各处。

    他被上天抛弃,唯一知道的,就是自己的名字,或许这个世界上,除了他自己,并没有什么人能够证明他的存在。

    但是,如果楚天在场,他一定能够认出叶启。

    “老大!那有个幸存者!”远远的喊声传来。

    听到声音,叶启急忙停住了脚步警惕地向着四周望去,但除了沙丘和焦土并没有发现人烟。

    已经开始出现幻觉了么……叶启摇了摇有些不清不楚的脑袋,苦笑一声,摇摇晃晃地走了几步竟是一下子跌在荒漠上。

    太阳很毒,叶启确认自己已经中暑了,两腿发软,身子虚浮。他已经在这寸草不生的荒漠上瞎走了两天了,不但没有寻找到食物和人类,反而遭遇到了怪物的追击,怪物看起来只是疯狂的人类,只不过他们行动缓慢,而且神情呆滞,像叶启一样漫无目的地在荒漠上行走。

    它们追杀了叶启好几个钟头,而且越聚越多,化脓的口中蚤虱爬进爬出,双目无神,有些甚至还断胳膊断腿,皮肉外翻,黄绿色的脓水不停地涌出来。

    要不是叶启残存的意识里还记得这些被称作“活尸”的家伙,恐怕还会上前与其打招呼,而不是拔腿就跑。

    呜呜呜!

    就在这时,一架直升机飞速掠过,带起一阵沙尘。

    “咳咳。”叶启咳嗽一声,眯着眼抬头看去,在太阳升起的地方,刺眼的光芒投射了过来,那是一架军用直升机,低空飞行在他的头顶,但现在,好像正在上方盘旋。

    “喂,没事吧,上来!”

    直升机抛下一根绳索,落在叶启的面前。

    “人类。”叶启来不及反应,有气无力地看了看抛来的绳索,一把抓着绳索就艰难地往上爬去。

    “来,老胡,搭把手!”黑脸汉子连忙一把扯住了累得不行的叶启,向着身边一个男子喊道。

    “来,上来。”

    “多谢……”叶启喘了口粗气,在黑脸汉子的帮助下爬上了直升机,累瘫着像是一只脱了水的蔫茄子。

    被叫做老胡的中年男子赶紧递过来一个水壶,笑着问:“小子,怎么一个人待在亚马逊丛林?你是冒险者?”

    “跟朋友走散了……”叶启接过水壶急忙就往嘴里灌去,一天一夜没有沾过一滴水,他的喉咙已经冒烟了。

    “那你们也真是胆子大,在亚马逊的混乱区上还敢乱走。”

    老胡也没有追问,只是皱着眉摇了摇头,随后转过头去问开直升机的眼镜男:“小程,先找个最近的难民区,送这个小伙子过去。”

    “好嘞!”小程笑了笑。

    直升机开始升空,在一番交谈之后,叶启了解到,发现他的黑脸汉子叫鄢朝晖,今年二十五岁,不过因为有着一脸的络腮胡,所以看起来会老成些。热心的老胡叫胡察,三十八岁,退伍了几年在汽修厂修车。小程原名程国栋,才十九岁,比起叶启还要小上三岁,三人在灾难发生之前都是部队里的,小程在江城空军指挥学院刚毕业,还没来得及实习,就莫名其妙地上任开起了军用直升机。

    仅仅十分钟左右,叶启就看到地面上有一个营地模样的地方,三三两两的难民就像是黑色的蚂蚁一样地忙碌着,边上还在冒着尿尿的炊烟。

    老胡咧嘴笑道:“到了,送这小伙子下去吧!”

    小程点点头,直升机扭转方向立即向下坠去,呼呼的风声刮得叶启的耳朵有些生疼。

    “又有人来了!”

    “上一次也有一个礼拜了吧,这次居然是个年轻的小伙子!”

    “看起来应该有点劳动力,或许队长可能会考虑让他入队……”

    ……

    叶启刚从距地面三米的直升机上跃下,一下子黑压压的难民就围了上来,数十道好奇的目光汇聚在叶启的身上,让他有些渗得慌。

    “这小子是在亚马逊丛林边的荒漠那找到的,看起来应该有些战斗力。”老胡拉着直升机的门框探出头来,笑着说:“下一次的补给应该是明天,好好准备吧!”

    “补给!”

    “太好了!”

    “赶紧准备吧,哈哈,不然又不知道能不能熬到下一次了!”

    听到“补给”,人群瞬间就骚动起来,喧哗声不断,叶启能看到那些人眼里闪着兴奋的光。

    “走了!”

    老胡喊道,直升机在下一瞬便启动升空,风声鹤唳,卷起一阵沙尘。

    “你就是新来的啊!”

    叶启还没反应过来,自己的肩膀就被一只大手给捏住了,雄浑的力量传来,叶启试着抽去自己的右臂,可是那只大手就像是一座山一般,任凭叶启怎么挣扎,都是徒劳。

    周围的人像是在看笑话,指指点点在议论着什么。

    叶启的脸涨得通红,巨大的力量让他甚至觉得自己的胳膊已经被人卸掉了,浑身上下使不出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