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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冒险史9

作者:(英)阿瑟·柯南道尔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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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星期内父亲又要到法国去,赫斯莫来信说,最好不要在他走之前见面,在这期间我们通信是可以的,他每天都写信来。”

    “你此时和那位先生订婚了没有?”

    “啊,订了婚了,第一次散步的时候我们就订婚了,赫斯莫·安吉尔先生……是莱登霍尔街一家事务所的出纳。”

    “什么办公室?”

    “问题就在这儿,福尔摩斯先生,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办公室。”

    “他住在哪儿呢?”

    “就住在办公室里。”

    “你不知道他的住处?”

    “不知道,确切地点儿只知道在莱登霍尔街。”

    “那么,你把信寄到哪儿?”

    “寄到莱登霍尔街邮局,等他去取。他说,要是把信寄到办公室,同事们都会笑话他和女人通信。所以,我打算像他那样,用打字机打字来写信,可是他不同意,他说我亲笔写的信看起来比较亲切,就像见到我本人一样,可是打出来的信,中间总觉着隔着一部冰冷的机器。福尔摩斯先生,你看他多么喜欢我呀,连这么小的细节他都想得到。”

    福尔摩斯说:“这最能说明问题了。我一直都认为小事情最重要了。你还能想起关于赫斯莫·安吉尔先生的一些小事吗?”

    “记得,福尔摩斯先生,他的性格非常腼腆。他不愿我们被别人看见,所以我们经常在晚上散步,而不在白天。他的言谈举止都像个绅士,那么温文尔雅,甚至说话的声音都那么温柔。他说,他小的时候得了扁桃腺炎和颈腺肿大,所以嗓子不好,说话声音很细,有点含糊。他的穿着打扮非常讲究、整洁、大方,而且他和我一样,视力不太好,总是戴着浅色眼镜,遮挡亮光。”

    “好,你父亲走了以后,他又干了些什么?”

    “赫斯莫·安吉尔先生又去了我家,他建议我们在父亲回来前结婚。他态度很诚恳,让我把手放在圣经上发誓,不管怎么样,我都要对他忠实。我母亲说,他让我这样做是对的,这说明他对我的感情真挚。当初母亲就非常喜欢他,甚至超过了我。要我忠实于他。母亲说这表明他是很喜欢我的。他们谈论着在一星期内举办婚礼,我说应该告诉父亲,虽然我不喜欢这样做,但我不想偷偷地做什么事。他却说不用担心父亲,事后告诉他就可以了。不过,我还是给父亲写了信,寄到公司驻法国办事处所在地波尔多。可是就在我结婚的那天早晨,那信被退了回来。因为这封信寄到时,他正好动身回来了。”

    “这太不巧了。那么星期五你的婚礼。是预备在教堂举行吗?”

    “是的,一点儿都没张扬。我们决定在皇家十字路口的圣救世主教堂举行婚礼。赫斯莫乘了一辆双座马车来接我们,由于我们是两个人,他就让我们两个都上了这辆马车自己坐了一辆四轮马车。我们先到的教堂,四轮马车随后到达,我们等着他下车,可是他一直没有下来,车夫从他的座位上下来看了看才发现里面什么人也没有!车夫说他亲眼看见赫斯莫先生上了车,他想象不出人到哪儿去了。这是上星期五的事了,福尔摩斯先生,从那以后,我们就再没有得到他的消息。”

    “我想他不会就这样离开我的。他一早就要我发誓,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要忠实于他,这誓约我会永远记住,他终究会有一天要我实践这一誓约的,从后来发生的事情看,这是有一定含义的。”

    “可以肯定地说,这是有含义的。那么你真的认为他遇到了意想不到的灾难?”

    “是的,我相信他早已预料到了某种危险,否则他怎么会讲那种话。”

    “可是,你从没想过会发生什么意外吗?”

    “没有。”

    “还有,你母亲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

    “她非常生气,而且让我永远不要再提这件事。”

    “那你的父亲呢?你对他说了吗?”

    “说了,他好像和我想的一样,觉着发生了什么意外,可是我会再打听到赫斯莫的消息的。如果按他说的,把我带到教堂门口就不见了,对谁也没有什么好处。要是他借了我的钱,或者和我结婚后把财产给了他,那他跑了还说得过去,可是赫斯莫用钱从不靠别人,我的钱哪怕是一个先令,他也不在乎。既然是这样,还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呢?他怎么也不给我写一封信呢?唉,我都快被他逼疯了,整晚的睡不着觉。”她拿出一块手帕,捂着脸哭了起来。

    福尔摩斯站起来说:“不要难过,我会为你办理这个案子的,我敢肯定,我们能够得出结果。从现在开始,你不要再为这事担心了,我们替你挑起这个重担。还有,你最好把赫斯莫先生忘掉,就好像你没有见过他一样。”

    “你这么说,我不会再见到他了是吗?”

    “恐怕不会了。”

    “他到底出了什么事?”

    “你把这件事交给我处理好了。我想得到关于赫斯莫的准确描述,还需要他给你写的信。”

    她说:“我曾经在上个星期六的《纪事报》上刊登过寻人启事。你看,就是这个,这里还有他给我写的四封信。”

    “谢谢你,你的通信地址呢?”

    “肯波伟耳区,里昂街31号。”

    “我知道你不清楚安吉尔先生的住址。那么,你父亲在哪儿工作?”

    “他在分球其德的法国红葡萄酒大进口商伟思特好斯?玛斑刻商行里做旅行推销员。”

    “请你留下这些文件,记住我对你的劝告。整个事件就这样结束了吧,不要让它影响你的生活。”

    “但是,我必须要忠于赫斯莫。他一回来我就和他结婚。”

    尽管我们的客人那顶帽子滑稽可笑,脸上也显得愚钝,但她纯朴的思想中有一种高尚的情操,让我们不由得肃然起敬。她把那一小包文件放到桌上,并说什么时候叫她,她一定会来,然后就离开了。

    歇洛克·福尔摩斯默默无言地坐在那里,十指还是那样并在一起,双腿朝前伸展,眼睛呆呆地盯着天花板。过了一阵,他从架子上拿起那只又旧又油腻的陶烟斗,对他来说烟斗就像个顾问一样。他点上烟,靠到椅子背上,任浓浓的蓝色烟雾围绕在他身边,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那姑娘本身就是个很令人感兴趣的研究对象,”他说,“我觉得她本人比她那桩事有意思得多。说实在的,她那件事实在太平常了。你查一下我的索引就可以找到类似的案子了,那是一八七七年安斗伏那条索引;去年在海牙也发生过类似的事。都是老把戏了,不过这件事里有一、两个情节倒是从前没有的。姑娘本身是最令人深省的。”

    “你似乎从她身上看到了很多我没法看见的东西。”我说。

    “不是没法看见,而是忽略了,华生。你只是不知道该看些什么,所以把有价值的线索都给漏掉了。我永远没法让你意识到衣服袖口的重要性,大拇指甲给人的提示以及鞋带上的大文章。好啦,跟我描述一下你从这位女士的外表上都看到了些什么。”

    “嗯,她戴着一顶宽边草帽,颜色是兰灰色,一面还插着一根砖红色的羽毛。黑色的上衣上缀着黑色的珠子,边上还镶着黑色大理石饰物。总之都是黑的。连衣裙是棕色的,比咖啡的颜色还深;领口和袖口上镶着紫色绒毛。手套是浅灰色的,右手食指那个地方有点磨损。我没注意她的靴子。她耳朵上戴着圆圆的小金耳环,一副相当富裕的派头,举止安详,脾气随和,让人觉得很舒服。”

    歇洛克·福尔摩斯轻轻一拍手,呵呵地笑了起来。

    “老实说,华生,你可是大有长进了。你漏掉了重要环节是不假,可你掌握了观察的方法,而且观察得够仔细,对色彩的观察力也挺强的。可千万不要停留在总体印象,老兄,要集中于细节。我看女人总是先看她的衣袖;看男人最好是从膝部看起。你也看到了,这位女士衣袖上镶着紫色的长毛绒,这种材料最容易暴露痕迹了。她袖口往上一点的两条纹路是打字员的手靠在桌子上的地方,压痕很明显;那种手摇缝纫机也会留下相似压痕,不过会在左手边,离大拇指最远的那面,不像这条压痕在最宽的这边。接着,我注意到她的脸,发现她鼻梁两侧各有一个凹痕,那是戴夹鼻眼镜留下的,所以我大胆说出她近视,并从事打字工作。她对这些似乎吃了一惊。”

    “我都吃了一惊呢。”

    “可那些痕迹太明显了。随后我观察到她的两只靴子实际上不是一对:因为一只靴尖上有花纹皮包着;另一只就没有。两只靴子上各有五个扣,可她一只靴子扣了下面两个,另一只都扣了第一、第三和第五个。我又吃惊又好笑,所以我断定她是匆忙跑出来的,这并不深奥吧。”

    “还有什么?”我对我朋友这种极度敏锐透彻的推理总是怀着强烈的兴趣。

    “我还注意到她在离家前留了张便条,那是在穿戴完毕后匆匆留的。你注意到了她手套的食指有些磨损,可没注意手指和手套上都沾了紫色墨迹。她写得太匆忙了,结果在蘸墨水的时候笔插得太深,这一定发生在今早,否则墨水不会那么清楚地留在手指上,好,你给我念一下那则寻人启事吧。”

    我念到:

    “赫斯莫·安吉尔先生于十四日早晨失踪。此人身高五英尺七英寸,体格健壮,肤色微黄,头发乌黑,头顶稍秃,有浓密漆黑的颊须和唇髭,戴浅色墨镜,说话声偏弱,身穿丝绸边黑色大礼服,哈里斯花呢灰裤,他曾在莱登霍尔街的一个事务所任职。……”

    好了,不用再读了,我看那些信件也很平常,只有一点儿很值得注意。”

    “这些信件,连同名字都是打字机打出的。”

    “请看:‘赫斯莫·安吉尔’。可是地址除了‘莱登霍尔街’外,别无其它,此签名很说明问题,对本案具有决定性作用。”

    “我估计他也许想一旦有人起诉他的毁约行为时他可以说这个是他本人的签名。”

    “不,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现在,我将写两封信,一封给伦敦的一个商行;另一封给那位小姐的继父温迪班克先生。让他明晚六点钟来这里和咱们见次面。这样问题就解决了。我们可以和她的男性亲属交往一下。好了,华生,在收到回信之前,我们没有要做的事情了,把这件事先放在一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