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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三章 英雄的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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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瑞?路易斯有一个普通的名气,他还有普通的身世、普通的相貌、普通的家庭,银行卡上的存款数字很普通、公寓里的家很普通、老婆的工作很普通、女儿的成绩很普通。

    但他有个不怎么普通的工作,他是卢浮宫一个保安小组的夜班副组长。

    卢浮宫是巴黎的明珠,是法国人的骄傲,作为卢浮宫以及卢浮宫内众多艺术品的保卫者,恩瑞?路易斯觉得自己是个英雄,民族英雄,所以他喜欢别人叫他路易斯先生,而不是更亲切的恩瑞。

    夜班组的地位要比白班组低一些,但路易斯先生不这样认为,因为敢打卢浮宫主意的人多半都是半夜来的,所以责任更重,地位应该更高才对,遗憾的是夜班组的作息与常人相反,但薪水却和白班组一样,路易斯先生的心中有些不平,但从来没有向谁抱怨过,因为英雄是不会在乎这些细节的。

    超人自火海里救人,不会向人们讨要灭火费;蜘蛛侠帮警察捉坏人,从来没要过赏金;闪电侠也从来没向别人要过鞋子的损耗费。

    当然,diǎo丝靠变异,土豪靠科技,像托尼?史塔克、布鲁斯?韦恩这个级别的超级英雄,自然就更不需要物质方面的补偿了,他们才是给人发薪水的那一方。

    和往常一样,路易斯先生在早上八点下班回家,在门口吻了送女儿上学的妻子,摸了摸女儿的脑袋,洗漱一番,戴上眼罩,一觉睡到了下午五点,妻子下班,接着女儿回来,一家子这才真正的变成了一家子。

    吃着妻子做的并不算好的食物,听着她抱怨工作时遇到的烦心事儿,看着女儿有些笨拙的把盘子里的食物拌在一起,又慢慢分类隔开,只觉得这样的生活挺幸福,他活得挺满足,索性多吃了些。

    于是妻子开始抱怨,说他已经发福了,必须注意饮食。

    路易斯先生不好意思的笑了,挠了挠自己已秃的头顶,结婚晚,妻儿小,他很喜爱现在的生活,知道应该如何珍惜。

    晚上十点,安顿女儿睡下后,他穿上了深蓝色的保安服,戴着了深蓝色的鸭舌帽,披上了深蓝色的呢子大衣。

    十点半,他悄悄走进女儿的卧室,吻了熟睡的女儿的额头,吻了妻子红艳的嘴唇,拿起那根陪伴了他十多年、如同短棍一般的手电筒,走出家门。

    仍在下雪,雪比白天还要大一些,气温比白天还要冷一些,路易斯先生裹紧了大衣的领口,用宽大的领子包住自己的脖子甚至半个后脑勺,低着头踏着雪往前走去,这样的天气不适合开车,冷是冷了点,但英雄向来都是无惧寒冷的。

    雪很快就堆在了路易斯先生和双肩和帽舌上,渐渐有些沉重,因此他没有感觉到那只看不到却能阻隔雪花落下、轻轻覆在他头顶上的手。

    眼前一黑,英雄路易斯先生失去了知觉。

    ……

    再次睁开眼睛时,感觉到了饥饿与寒冷,闻到的是刺鼻的臭味,气味明显是来自于排泄物,而并非腐尸。

    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趴在地上,头顶高处有一盏昏暗的小灯,灯罩居然是用老旧的纸板卷成的,不知道已经被灯烤了多少年,纸面都已经焦了。

    灯光被圈起来,微焦的纸面反射不了太多光线,因此只照亮了一小块地面,以及趴在地上的他。

    地面有些潮湿,滑滑的,不知道已经有多少年没有洗过,污垢堆起来甚至都让地板不平整了,路易斯先生撑着身体坐起来,没有发现任何不适,只是完全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借着昏暗的灯光,他观察了一下周围,左前方墙角有一个马桶,臭味就是从那里飘过来的,右前方墙角有一张小床,很窄,和公园的长椅差不多宽,只能容一个人平躺,床上有两块布,脏得要命,一块是床单,一块是被子。

    这就是小房间的一切了,身后有一扇厚实的铁门,锈迹斑斑,但非常结实。

    路易斯先生立即就想到了两种可能性,两种都让他很害怕,但他更倾向于前一种,因此开始四下寻找起来。

    他希望能找到一个小巧的录音机,他希望能听到录音机里传出变形的男性声音:“你好,路易斯先生,我想和你玩个游戏……”

    可惜,无论是马桶里还是小床下,都找不到任何录音设备,也没有任何播放设备,自然也不可能看到那个惨白的、脸上画着圈的木偶形象。

    看来,第二个可能性更大些,也更可怕些。

    用力敲响了那扇厚实的门,声音很沉,让人胸中烦闷,过了大约两分钟左右,门上的小窗突然滑开,露出了一个防毒面具,小窗很扁,只能看到防毒面具上黑漆漆的眼罩,外面光线很强,有些刺眼。

    刚想开口说话,路易斯先生突然听到有人在大声喊叫,前面响起的两个声音他听得清,但听不懂,很像是华夏文,接着响起的第三个声音是用英文喊的,大概能听懂,但那家伙口音太重,听不太清,好像是在抗议,要求联系华夏大使馆,要求打电话回家。

    大概是看到这个敲门的人光张着嘴不说话,外面戴防毒面具的人“唰”的一声又把小窗口关上了,顿时小房间里又恢复了安静。

    可路易斯先生的耳中却并不安静,他听到了自己的心跳,震耳欲聋。

    神情恍惚的走到那张小床边,一屁股坐在床上,木制的跟板凳似的小床发出了难听的吱吱声,似乎也是在抗议,但路易斯先生没有听到,他现在甚至连前面马桶里传来的恶臭都闻不到了。

    卢浮宫一直都不怎么太平,但真正能有威胁的大盗却很少出现,别的地方也有价值极高的艺术品,没必要来卢浮宫里偷东西,因此路易斯先生工作了近二十年,也只遇到过一次大盗。

    那时他还年轻,只是保安小组最底层的组员,夜班小组抓到了大盗自然很兴奋,他本以为能引起轰动,没想到第二天,所有人都像是忘了这件事一样,而那名大盗也从此消失了。

    路易斯先生没有向别人提起过那件事,直到工作了很多年后,才知道了黑狱的存在,只是不知道在哪里,十年前他已当上了副组长,听说黑狱换了地方,但仍然不知道换到了哪里。

    他只知道,进了黑狱的人再没有出来过。

    前段时间白班组抓到几名大盗的事他也听说了,好像是打死了一个,抓到了三个,都是华夏人,听说本事非常了得,都已经来到摆放那幅名画的仓库里了,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出了差错,被人发现并抓到,送进了黑狱。

    刚才有两个说中文的声音,还有一个说英文时带有浓重的华夏口音,听说他们是有内应的,莫非……自己被当面内应了?

    可就算是被当成内应,也没必要被当成大盗关进黑狱呀!接着他又想到,如果自己是内应,那么就知道大盗的存在,要让大盗人间蒸发,那么他自然也要随着一起蒸发。

    猛的从床上跳起来,路易斯先生快步走到铁门前,刚举起拳头准备再敲门,拳头又停在了空中。

    黑狱不是普通的监狱,被关押在这里的人没有上诉的权利,没有放风的权利,没有晒太阳的权利,没有自由的权利。

    换句话说,他将会死在这个充斥的恶臭的房间里。

    ……

    “万一他不知道怎么办?”于烨看着眼前的显示瓶,将防毒面具的带子套在手指头上不停的甩着。

    “干了二十年,他必定能打听到一些东西的。”梁俊坐在旁边,很有信心的说道。

    “问题是,关于黑狱的东西他敢不敢说出来。”

    “路易斯先生是最好的目标,他有稳定的工作,有老婆有孩子,没有外遇,没有太多的想法,这样的人简单,容易满足,忠于家庭,有牵挂就会害怕,为了回家,他会用尽一切手段,比直接拿枪顶在他头上还管用。”梁俊剥了颗糖扔进嘴里。

    ……

    路易斯先生正在做激烈的心理斗争,他确实曾经打听过不少东西,但越打听就越觉得恐怖,那潭水太深、太冷,他怕再游一会就上不了岸了,因此强行中断,并把打听到的东西深埋在心底。

    他不知道要不要、能不能把那些封尘的东西拿出来做筹码,这是在赌博,如果对方知道他掌握了这些东西,说不定会引起更大的麻烦。

    可是能怎么办呢?想到了妻子在生气时的嘟起的嘴唇,想到了女儿在熟睡时微颤的睫毛,想到了自己很可能会烂死在这里,成为这个小房间里的另一股臭味,而妻子和女儿还在家里等待着自己,他就觉得心脏在抽疼。

    深呼吸一口气,路易斯先生站起来,迈着坚定的步子走到门前,敲响了铁门。

    这是个不讲道理的地方,但并不代表着这里都是不讲道理的人。

    “请帮我联系巴蒂斯特先生,‘看门狗’巴蒂斯特。”

    ……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