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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四章 唯有坚持

作者:青史尽成灰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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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宁一战是大金新汗王指挥的第一战,大破明军,扫荡连续失败的阴霾,振奋士气,树立威望,收拢人心……

    可以说皇太极赋予其中太多的希望,押上了几乎全部的筹码,但是皇太极信心十足。比起偌大的明朝,所谓的骑射无双并不是最强大的武器,能够屡战得手的帮凶正是对手大明!

    若非李成梁的纵容,野猪皮绝对没有机会一统女真,若非明朝腐朽不堪,内斗不止,也不会有萨尔浒的惨败……

    如今机会再度出现,孙承宗一介书生,竟然驱逐了老谋深算,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王在晋。而且还不罢手,继续将屡立大功的女真克星张恪也赶走了。

    皇太极简直不知道说什么,他甚至怀疑孙承宗是不是上天派来,专门帮他的。

    只是听说孙师傅似乎没有最后成功,被张恪先给弄走了。可是义州兵的主力已经被调走,张恪就算有通天的本事,恐怕也是孤掌难鸣。

    皇太极对这场战斗是志在必得,哪怕付出再大的代价,也要赢!

    他连夜兼程,终于在开战的第五天,带着豪格、杜度、阿巴泰等人赶到了广宁城下。隆隆的炮声,惊天动地的喊杀,让人热血沸腾,豪情万丈。

    皇太极骑在枣红色的骏马之上,向城下望去。

    只见密匝匝的女真士兵,推着盾车,举着硕大的盾牌,列在城下,拼命向城头射箭。而城头的明军同样不含糊,躲在悬户和盾牌的后面,通过射击孔不停的射出致命的子弹。每时每刻,都有明军受伤,同样有大金勇士丧命。

    双方的尸体堆满了城下,血水灌满了壕沟河道。天气已经转热,来不及清理的尸体散发出难以形容的臭气,蹂躏着鼻子,离着老远,就忍不住作呕。

    “给汗王请安!”代善躬身行礼,皇太极急忙跳下了战马,大手拉住他的胳膊,用力摇了摇。

    “阿哥,小弟早就说过,你我平起平坐,不要拘泥礼数。”

    代善本来比皇太极年纪大,手上的势力也强,万万想不到汗位竟然被他抢走了,心里总有怨气,可是看到皇太极如此谦恭,反倒有些不好意思。

    “陛下,都是代善无能,没有打破广宁,还损失惨重。”

    “哈哈哈,阿哥客气了,你可知道守城的乃是张恪,我们几乎都在他的手里吃过亏啊!此人用兵绝非名将,可是练兵之法,冠绝世间。加上推陈出新,武器进步飞快。若是此番不能除掉这个祸害,日后我大金必亡于此人之手!”

    谁也没有想到,皇太极竟然把此战提升到亡国的高度,大家全都心中凛然。

    在所有人后面,站出来阴翳的大将。

    “汗王陛下,阿巴泰愿意率军攻城。”

    站出来的是老奴七子阿巴泰,算起来他比皇太极还要大,战功也不小,可是由于他的母亲是地位卑下,使得他眼睁睁看着四大贝勒之位落到代善等人手里。

    随着岳托、豪格等后辈崛起,阿巴泰的地位更加堪忧,心里总是憋着一股怨气,弄得性格越发孤僻古怪。

    如今斩将立功的时候终于到了,阿巴泰毫不犹豫主动请缨。

    “汗王陛下,张恪屡次战败大金,父汗更是因他丧命,臣愿意拼死一战,不杀张恪,绝不罢手!”

    阿巴泰的话一出口,皇太极就皱眉头了。谁都是要脸的,老奴伤在张恪手里,又死得极为蹊跷,说出去实在丢人。皇太极对外宣称野猪皮是进军不顺,忧思伤身,旧疾复发,才驾崩的。

    可是阿巴泰的话等于是点名了野猪皮死在张恪手里,皇太极哪能高兴。不过眼下是用人之际,他不想多事。

    “既然有这个胆气,朕送你一通战鼓。”

    说着皇太极一摆手,奴才们推来一架马车,上面放着牛皮战鼓。皇太极跳上了马车,举起两尺多长的鼓槌,砰砰敲了起来。

    还别说皇太极有些音乐细胞,鼓声激昂,惊天动地,恍若雷鸣,听到鼓声的建奴为之一振。

    “杀,杀光尼堪!”

    粗狂的吼声,震动天地,城头上的明军听得清清楚楚。紧紧靠在垛口的胡庆撇了撇嘴,充满了不屑。

    “有他娘的劲头鬼叫,还不如冲上来,让老子打碎脑壳!”

    才几天的时间,他把老兵那种狂妄和高傲学得像模像样,从建奴杀来,他就在第一线,从矮墙退到菱形堡垒,从菱形堡垒又退到广宁城。虽然每一步都是在向后,可是他击毙的鞑子越来越多,枪法越来越好。

    就像侯爷说的,鞑子能有多少,早晚都被会杀光。

    “来了!”把总的低吼让胡庆精神起来,急忙顺着射击孔望下去。

    建奴将盾车推到了城下三十步左右,前面的护城河已经被尸体和沙土填满。从高大的盾车后面,冲出无数士兵。他们披着厚实的铠甲,甚至有面具遮挡脸部。手里拿着三尺多的盾牌,硕大无朋。厚实的硬木,裹着铁皮,寻常火铳根本打不穿。可是同样分量惊人,最重的超过了五十斤,建奴拿在手里,竟然仿佛没有一般,实在是野兽之极!

    他们嗷嗷怪叫,向城墙冲来。

    “死!”

    胡庆叩响了扳机,就在一刹那,他急忙低头。一支长长的弓箭正好钉在了他的头盔上。急忙拿下来,精铁头盔被穿了一个眼,所幸没有再进一步,不然小命就完蛋了。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胡庆暗自庆幸着。

    城下的鞑子却没有这么走运,铅丸正好击中一个鞑子的头盔,顿时八瓣盔被打得粉碎。铁壳插进了脑壳里,红的白的,迸溅的到处都是。

    血腥气刺激着城下的鞑子,他们反而冲击得更猛烈了,迈着大步,跨过护城河,冲到了广宁城下。

    云梯竖起来,扒城索抓住砖石,这帮人就往上面冲。

    “射击!”

    乔桂厉声喝道,火铳手们站起身躯,一排子弹瞬间射出,完成这个动作之后,他们急忙低头,猫腰向两边跑去。第二排的士兵猛地站起,继续射击。

    距离太近了,子弹的力道几乎一点损耗没有,洞穿了鞑子的盾牌,甚至击穿了他们的铠甲。强大的动能炸碎了身躯,筋骨断裂,血肉模糊。

    一个个建奴痛叫着倒在地上,后续的明军拼命射击,每一次都有十几个建奴倒地。

    派出来冲杀的都是最精锐,最雄壮的建奴死士。虽然他们不在乎生死,可是后面的人不能不在乎。

    阿巴泰几乎都疯了,这些死兵可是他的心腹,死一个他都肝疼。

    “射击,快,射箭啊!”

    建奴的弓箭手总算是反应过来,他们拼命向城头射击。

    重箭如同暴雨一般,不时传来入肉的声音,明军闷哼连声,倒在地上。和建奴打了这么长时间的交道,早就成了行家。

    建奴弓箭射得极深,又用粪便泡过,不妥善出来,就会感染,甚至截肢。正因为如此,即便是受伤不重,也必须下城救治。

    城中优秀火铳手本来就不多,张恪受不了这么损失只能给乔桂下令,让所有火铳手后退。

    这道命令意味着什么,谁都一清二楚。

    隔空交战终于结束了,最残酷的肉搏要开始了。一瞬间,乔桂的后背都湿透了,他苦练功夫,早就按捺不住,可是广宁城中的那些菜鸟,临时征召的士兵,他们能行吗?

    偷眼看看身边的士兵,他的额头都是汗水,浑身的肌肉不停颤抖。

    “你怕了?”

    “不,不怕!”士兵坚定地咬着嘴唇。

    “为什么不怕?”

    “因,因为城里头有俺的婆娘!”士兵憋出了一句。

    “好!”乔桂用力拍着他的肩头,大笑道:“你们每个人都听着,建奴杀进来,你们的婆娘就会被抢走,你们的儿子就要跟别人姓,甚至变成奴才,你们的爹妈兄弟都在下面看着,告诉老子,你们怕不怕鞑子?”

    “不怕,不怕,不怕!”

    吼声越发响亮,大家握着长枪的手青筋暴露,血脉喷张。

    终于,一个建奴拿着巨大的盾牌,从云梯上跳了上来。他经验丰富,手中的刀挽了一个漂亮的刀花,将全身上下都保护起来。同时还能迷惑对手,制造攻击的机会。

    千锤百炼的一招,顺利用出来,鞑子都觉得得意。

    可是明军的反应让他瞬间跌入谷底,看起来瘦弱的明军只用一招,迎面十几个人一起举枪,好像一片毒蛇,同时吐出了舌头。

    义州兵的训练最讲究简化,一切多余的东西都要去掉。士兵在高度紧张的战场,他们根本来不及多想,平时的训练就要深入骨子里,变成他们的本能。

    长枪兵只训练两招,举枪和突刺。

    没有人会忘记,哪怕是一年只训练两个月的菜鸟,他们也清楚记得长官的教导。生死相搏,他们对建奴的花哨招式视而不见。只是一招,清清楚楚的一招!

    “杀!”

    长枪刺出,鞑子惶急的举起盾牌,可是他悲凉的发现,无论是阻挡哪一边的,另外一面的长枪就会把他穿透。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对手,鞑子简直要疯了,他没有任何办法,只能任由长枪刺入体内。

    修长的枪尖穿透盔甲,在筋肉盘虬的身躯上留下三角形的伤口。

    这些建奴从小和野兽肉搏,受伤是家常便饭,即便是骨头断裂,他们也不会害怕。可是明军的长枪,却让他们真的怕了。

    枪尖刺中之后,鲜血根本止不住,不停地流淌出来,伴随着鲜血,生命力也在快速流逝。健壮的身躯变得无力,盾牌落在地上,长刀从手里脱落,他们瘫在城头,或是掉下去,完全变成了脆弱的羔羊……

    长枪其实很有玄机,以往明军的长枪只是大小长短的简单区分,自从设计出一次性的骑枪之后,其他长枪也得到了改良。

    就拿守城士兵的长枪来说,长有一丈出头,枪尖是长长的一根三棱刺,寻常刀剑根本砍不断。

    枪尖锐利无比,和建奴的弓箭一样,也放在粪水里泡过,布满了细菌。

    当刺穿敌人的时候,就会留下致命的三角形伤口,如果正好刺中血管,那么恭喜你,赶快去阎王爷那里报到吧。

    即便是没有正好刺中,三角形的伤口破坏巨大,疼痛翻倍,中招的建奴会快速失去战斗力。

    一轮长枪刺出,凶神恶煞一般的鞑子身上留下了五六个窟窿,鲜血奔涌,身躯无力,重重落在城下。

    “哈哈,鞑子死了!”

    这一瞬间,士兵们信心暴涨起来,原来教官没有唬弄他们,果然是一招制敌。

    “杀!“

    长枪再度刺出,正好冲上来的鞑子又变成了靶子。

    越来越多的鞑子跳上来,他们一手持刀一手拿着盾牌,全都经验丰富,有人高高跳起,有人在地上快速滚动,还有人互相掩护。

    但是不论他们多花哨的动作,对明军来说都没用,他们只有一招,就是抬枪,然后刺出,收回,再刺出。

    仿佛一群机器人一样,可是就这样的动作,却把建奴彻底逼到了墙角。别管他们的功夫有多厉害,招数有多精明,都没有一点价值。

    在生命对赌的游戏之中,他们输给了一群只会一招的菜鸟!

    建奴们想不明白怎么会失败,他们只能拼命舞动刀剑,将身躯保护起来。一个人不管如何,都会有疏漏的时候,明军的长枪就会刺透身体,拿走他们的性命。

    最后鞑子只能聚集在一起,靠着互相掩护,仿佛一个大刺猬,给自己壮胆。长枪兵一时没法下手,可是明军还有其他兵种,休息充足的火铳兵看不下去了。

    枪声隆隆,把鞑子的阵型轻易轰开,长枪兵就像是一群猛虎,立刻扑上去,把鞑子穿成糖葫芦。

    好不容易冲上城头鞑子又被打了下去,气得阿巴泰脸色铁青,浑身乱抖。他提着刀,几乎要亲自冲杀,若不是身边的奴才拼命拉住,他差不多就能尝到长枪的滋味了…………

    “好,打得好啊!”

    崔呈秀难得露出了欣喜的神色,他竟然趁着间隙,主动找到了张恪。

    “永贞兄,已经五天了,没想到,真是没想到!建奴尸积如山,我广宁宛如磐石,岿然不动,都是定辽侯的功劳,你就是我大明的定海神针!”

    张恪倒是没有崔呈秀这么乐观,只是淡淡一笑。

    “部堂,建奴今天才正式攻城,考验才开始,胜负如何,还不能夸口啊!”

    崔呈秀知道张恪不是说假话的人,他的脸色一变,笑容收了回去。

    “永贞兄,你还没有把握吗?”

    张恪不置可否,而是默默从怀中掏出了一张纸条,送到了崔呈秀的面前。

    “部堂请看。”

    崔呈秀展开,只见上面有一行字:虎墩兔来袭,大宁不稳,如之奈何!

    落款写着兄张峰几个字,崔呈秀一下子就傻眼了,这是张峰送来了的飞鸽传书,今天早上才到张恪手里。

    送信的鸽子翅膀被射中一箭,此刻已经丧命,面对着鸽子用生命带来的消息,崔呈秀彻底傻眼了。

    “永贞兄,难道林丹汗和皇太极联手,要一起对付大明?”

    这两个家伙,光是一个就够头疼的了,竟然两个一起出手,这不是要老命吗,崔呈秀简直想骂娘,他怎么就这么倒霉,摊上了如此艰难的一战!

    “部堂,先不用着急!”

    “我能不着急吗,这可是关系脑袋的大事啊!”

    张恪笑道:“你的脑袋保不住,难道我就能逃出生天吗?”

    “对,对!”崔呈秀如梦方醒,急忙问道:“永贞兄,你可有退敌之策?”

    张恪苦笑道:“眼下情况不明,我也没法决断!按照道理蒙古人和建奴也是对头,可是谁知道林丹汗是不是吃错了药。”

    “那,那该如何啊?”

    “没有办法,大宁都司绝对不能丢失,为今之计,只有靠咱们自己了,坚持,坚持,在坚持!绝对不能让建奴得逞!”张恪坚定地说道。R1152